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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2018-05-02 来源: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民政部日前印发《关于推进深度贫困地区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先脱贫再退出低保。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刘勇表示,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于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这些特殊困难群体,采取增发低保金等多种措施提高救助水平。在分配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时,继续坚持“重点向贫困程度深、保障任务重的地区倾斜”的基本原则,适当考虑深度贫困地区的特殊困难,尽可能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所在省份倾斜。
据介绍,“三区三州”包括,西藏、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这些地区贫困发生率高,致贫原因复杂,各种困难交织叠加。
刘勇表示,要激发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的内生动力,鼓励他们通过劳动脱贫。对于参与扶贫项目的农村低保对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可以扣减必要的工作成本,并给予一定期限的“渐退”期,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同时,对于建档立卡范围内的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低保对象,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不参加扶贫项目的,可减发或停发其本人的低保金。(记者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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